3月11日,李女士服完了5个月的拘役出来,因为弄伤了民警,这一切的导火索还要追溯到去年的10月。当时,在一家美容店做保洁员的李女士因为亲人去世,回家奔丧。一周后回来的她却发现自己的工资大幅减少,以至要被店里辞退。李女士说,老板觉得她家里死人“不吉利”。
她觉得很委屈,一再到店里讨说法,以至要跳楼。最终经过民警协调,美容店和李女士签订协议,赔偿她5万元。随后李女士被拘役,但5个月后当她出来时,店方却表示不同意协议赔偿的内容。
奔丧归来 工资大减
李女士今年46岁,老家在湖南省常德市。去年之前,她一直在罗湖金光华广场一家叫××美容中央店里当保洁员。
去年10月份,她家里一亲人去世,难过的她赶忙请假回老家奔丧。为亲人料理完后事,只过了一周,10月11日,她回到店里,却遇到工作上的变故。
李女士说,自己的月工资都在4000元左右,回来以后发现工资被降了一大半,“只剩1000多元了”,店里的人告诉她,店里准备再招一个保洁员。她找到主管了解情况,主管说要不接受1000多元的工资,要不就走人。
10月12日,她坚持要找老板问个清晰,主管对她说,“老板说你家里死了人,不吉利”。李女士听后愤怒不已,把店里的花盆砸了。这时接到报警后的民警赶到现场,欲制止李女士的冲动行为。不过李女士吞不下这口气,又跑到楼上喊着要跳楼。
闹跳楼 签协议赔5万元
当晚,李女士被带至罗湖区南湖派出所。她向民警说明了有关情况,民警遂找来了美容店的相关主管前来调解。最终,双方签订了《和解声明》,店方承诺赔偿李女士5万元化解纠纷。
昨日,记者看到了这份《和解声明》,里面有美容店关于辞退李女士及薪资赔偿调解的内容:“同意给予李女士全部费用5万元整来解决双方存在的纠纷,并于2011年10月13日下午以现金的方式给付李女士。”
同时声明中还写到,“李女士表示同意自收到5万元现金后再无与公司及其老板有任何瓜葛纠纷”。
记者还注意到,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按手印,代表美容店签字的是一张姓经理。
不过在去年10月13日,这笔钱李女士并没有拿到,因为她也遇到了麻烦。李女士因为在民警制止她时,造成两名民警受伤,被罗湖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5个月,直到今年3月11日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