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弹性化的雇佣方式是相对于长期雇用的一种灵活的、短期的、非正式的雇佣方式。它具有工作工夫灵活、雇佣期限灵活、工作地点多变、工作内容多样、报酬给付形式多样的特点。伴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企业间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越来越专注于核心业务,而将一些“边缘”业务活动通过外包、灵活雇佣等方式交给企业外部的机构和人员来完成,使得弹性化的雇佣方式成为当前劳动力市场发展的一种趋势。以英国为例,弹性就业人口比重已从1992年的5.6%增加到1996年的7.1%。[1]德国由于劳动力市场体制僵化限制了雇员租赁的发展,不过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此种就业形式也飞快扩展, 就业增长平均达到11%,在过去十年里就业数量增长了32倍,2001年达到3517万人。[2]据粗略估计,2002年我国灵活就业者至少有6~7千万人。[3]这些数据表明,弹性化雇佣模式已经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雇佣弹性化条件下的企业员工雇佣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雇佣弹性化条件下的企业招聘与甄选的现状
在不同的经济背景下,企业员工招聘与甄选呈现出多种不同特征,如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包分配,弹性化雇佣的情况出现得较少。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雇佣弹性化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发展的基本趋势,当前,雇佣弹性化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招聘与雇佣的类型多样化
雇佣弹性化条件的员工招聘与甄选的形式是多样的。企业完全可以按照肯定时期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需要来招聘合适的员工,在实践中表现为不限工作工夫,不定工作地点,不限工作报酬,不限工作场所的极具灵活性的招聘雇佣方式。从任务形式分详细的包括全日制聘、临时招聘〈如短期招聘、季节招聘、任务承包、待命就业、独立就业〉、劳务派遣〈雇佣型劳务派遣和登记型劳务派遣〉、钟点工等[4]。从招聘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大中型企业采用的弹性招聘形式;通过“劳动组织”形式的就业者;政府出资雇佣的弹性就业人员;自雇型就业者;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就业的工资劳动者以及独立服务型就业等六大类[5]。我国目前的弹性就业形式,采用最多的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弹性雇佣形式以及自雇型就业者。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弹性雇佣主如果雇佣一些短期工人,工作工夫不固定,工资报酬按工作的种类、难易程度结合消费或提供服务的数量以及工作的工夫长短来计。自雇型就业主如果不加入任何经济体而采取独立提供消费、劳务或服务的从而获得经济报酬的就业形式,比如街头的修鞋匠,擦鞋匠,理发师等。
2、不同的行业员工招聘与甄选的弹性化程度不同
不同的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将面临不同的雇佣弹性化程度,像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资金密集型企业如微电子行业、IT行业、冶金化工行业、生物工程行业、航空航天行业等需要高技术含量,高知识密度,高资本支持的行业由于其对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大量需求,它的雇佣弹性相对较小,因为企业一旦雇佣了这些人才,必定会对其进行巨大的人力资本投资,才能使他们更加顺应企业对高科技,高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当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达到肯定水平,就会形成在长期的工作和实践积累形成的特定性的人力资本。这种特定性人力资本比一般性的人力资本更具有对企业工作的顺应性,他们能够长期顺应企业的环境,对一些特别的问题具有更加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以及解决能力。企业为了保存这些特定性人力资本,就会更倾向于对已有员工的培训和指导,而不是以弹性的方式频繁地更换企业员工。而对于那些所需资金少,所需技术水平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不需要对员工进行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就能获得的符合条件的员工,员工人力资本特定性程度较低,员工任职资格社会化程度高的岗位,企业可以提高雇佣的弹性,施行灵活雇佣。如温州的制鞋工厂,广东的服装厂等大多采取灵活的弹性化的雇佣方式。